为切实改善南昌县环境空气质量,满足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的需求,确保如期完成2020年度空气质量目标任务,近日,南昌市南昌县印发《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“百日攻坚”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

  《方案》提出,南昌县将在2020年8月底前完成14台在用10蒸吨/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任务,各乡镇、管委会(八月湖街办)要按照通知要求制订淘汰计划和“一炉一策”的供热(汽)方案,明确每台燃煤锅炉的淘汰时限、新能源替代方式及责任人,并建档立卡(包含企业名称、地址、锅炉型号、燃料消费量、锅炉现场照片)。

  《方案》明确,为保障行动的顺利进行,南昌县成立了由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牵头,县市监局、县科工局、县发改委、各乡镇、管委会为成员的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,协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“百日攻坚”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。

  行动分排查摸底、集中整治、联合督察三个阶段进行,6月30日前对本辖区内涉燃煤锅炉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,全面覆盖;8月30日前按照“属地负责、分类施策、整体推进”的原则,集中时间、集中力量、集中整治,力求在短期内取得实质性成效;9月10日前将现场核实锅炉拆除改造情况,并对各地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情况进行通报,对整改不力、敷衍应付、弄虚作假的单位,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
  《方案》指出,南昌县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实行“以奖代补”政策,鼓励早拆、快拆、早改、快改。在规定时限前拆除报废锅炉的,享受5万元/蒸吨的补贴政策,小于1蒸吨的锅炉按照1蒸吨计算,对在规定时限前未按标准完成拆改锅炉任务的,一律不享受补贴政策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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